2022年以来,全市将深化机关能力作风“工作落实年”活动作为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具体行动。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决策部署,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严肃查处作风方面的违纪违法案件。现将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有的利用手中权力以亲属名义虚报补偿款。2016年4月,正南村党支部书记李朝坤在狐貉补偿发放过程中,以其妻子牛某的名义虚报养殖狐貉数量套取狐貉补偿款,在公安机关调查过程中让其妻子按照其编造的“李朝坤曾购买狐貉并在亲属家饲养进而获得补偿款8.5万元”谎言向公安机关做了虚假陈述,其行为严重损害了党员干部的形象。李朝坤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2年6月被开除党籍,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有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处理接待费。2017年11月,公安局交警队长汀镇交警中队原中队长齐立忠任中队长期间,以长汀中队取暖用煤的名义,向镇政府申请长汀交警中队供热用煤款1.2万元,但该款没有实际用于长汀交警中队供热,而是按照齐立忠的要求转入其个人银行卡中用于处理接待费,2022年8月,齐立忠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有的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未及时发放无劳脱贫户补助资金。2021年5月27日,长汀镇政府将万丈村扶贫资金收益分配资金转入万丈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账户,其中包括5户无劳脱贫户补助资金1万元。长汀镇万丈村出纳员兼扶贫专干尹金甫,在扶贫工作中支取1万元后,仅将其中0.2万元发放给一户无劳脱贫户,剩余0.8万元未及时发放,被上级巡察发现后,尹金甫才将剩余四户的无劳补助资金发放。2022年10月,尹金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以上典型案例暴露出个别党员干部能力作风方面的一些突出问题,值得深刻反思,这些问题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今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局之年,为持续巩固深化全省机关“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成果,扎实推进中国式现代化龙江实践,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要从典型案件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举一反三,要提能力、转作风、抓落实。市纪委监委将坚持严的主基调不动摇,认真贯彻落实深化能力作风建设“工作落实年”活动安排部署,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深化整改、提质增效贯通联动,推动全市机关能力作风向更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