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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林市纪委监委内设机构及职责简介

发布时间:2026-06-01 信息来源: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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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设机构及职责简介:

  (一)办公室(政策法规研究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筹备组织重要会议、活动。组织起草海林市纪委监委有关文件文稿,督促检查有关工作部署落实情况等;同时负责综合分析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开展政策理论及重大课题调查研究,起草重要文件文稿。负责提出全市纪检监察制度建设规划、计划,参与起草制定相关规范性文件。负责纪检监察法规制度的咨询答复、编纂等。

  (二)组宣室。负责全市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根据干部管理权限,承办有关干部人事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等;同时负责组织协调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以及廉洁文化建设工作,负责机关的新闻事务和有关网络信息工作等。

  (三)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综合协调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的监督检查。综合协调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执行、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工作、整治群众身边和扶贫领域的腐败和作风问题。综合协调党内监督、党的问责等方面工作等。

  (四)信访室(复查复议室)。负责受理对党的组织、党员和监察对象违反党纪、职务违法、职务犯罪行为等的检举、控告。受理不服党纪政务处分和其他处理的申诉。综合分析信访举报情况,接待群众来访,处理群众来信和电话网络举报事项等。

  (五)案件监督管理室。负责对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履行线索管理、组织协调、监督检查、督促办理、统计分析等职责。统一受理有关单位移交的相关问题线索以及下级纪检监察机关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报告。归口管理审查调查有关协调事项。对调查措施使用进行监督管理,监督检查纪检监察机关依纪依法安全办案情况等。

  (六)第一至第七监督检查室。主要履行依纪依法监督的职责。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联系地区和部门的党组织、党员和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开展日常监督。

  (七)信息技术保障室。负责情报信息工作。维护信息查询平台,管理相关信息。负责全市纪检监察机关信息化建设的整体规划等。

  (八)案件审理室。负责审理海林市纪委监委直接审查调查和县(市)区的组织、纪检监察机关报批或者备案的违反党纪和职务违法、职务犯罪案件,严格依规依纪依法提出处理或者处分意见。审理需要呈报省委、省有关部门和市委审批的案件。承办处分决定事项落实及督促检查相关工作等。

  (九)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负责监督检查纪检监察系统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等方面的情况。受理对有关纪检监察干部涉嫌违反党纪、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等问题的举报,提出处置意见并负责问题线索初步核实及立案审查调查工作等。

  (十)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党群工作。

       (十一)派驻(出)机构。依规依纪依法履行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推动驻在单位党组(党委)开展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形势任务教育,强化纪法教育、警示教育,推进廉洁文化建设,引导党员、干部以及监察对象修身律己,筑牢思想道德防线。